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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集中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发布日期:2023-06-23 浏览次数:

会计集中核算是加强财务和财务资金管理的新举措,在其初始阶段与任何新事物相同。它也必须有其局限性和不完善性。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监控问题
 
原始凭证是反映经济业务的最基本信息,对原始凭证的审计和监督是判断会计信息真实性的重要环节。由于会计中心人员不参与单位的具体业务,只能根据票据确定,一是看单位报销发票手续是否齐全,二是看票据是否规范合法。所有手续齐全,票据合法有效,无论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都必须报销。由于分类不清楚,监管制度不完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受到质疑。
 
(2)会计与财产物资管理的脱节
 
会计中心专注于会计、会计等工作。财产、物资和其他需要反映的客观经济事物仍然分散在单位中。如果单位领导和会计人员的法律概念薄弱,或由于工作疏忽,会计中心将无法了解各单位资产的实际情况。对于所有固定资产,会计中心只计算一级总账科目,明细账仍由单位登记保管,原单位处理财产和物资,会计与物资管理的脱节必然导致一些违法行为。
 
(三)经费支出标准问题
 
各预算单位应当执行不统一的资金支出标准。或者未按照资金支出标准执行,导致会计业务审计。会计中心难以把握原则和灵活性的规模,往往导致项目预算单位要求支付与会计中心拒绝支付的矛盾。
 
(四)管理层对本单位往来经济业务的控制
 
在处理单位经济业务时,由于单位会计人员不进行日常会计处理,会计中心只提供月度报告材料,使单位领导和会计人员不能及时掌握单位债权债务,给其结算工作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
 
(五)预算治理问题
 
由于我国目前的预算治理制度和预算监督机制不完善,未能建立科学的公共支出预算治理制度;纳入会计中心治理的机构在部门预算标准化方面仍存在差距,预算控制和约束仍然很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