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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制度改革顺利完成

发布日期:2023-06-23 浏览次数:

重塑财务报告制度
 
预算会计制度改革能否顺利顺利完成,不仅需要从管理模式、会计基础、制度等方面进行改进和调整,还与预算部门的管理和实施有关。
 
1.由于政府财政资源有限,各部门、单位事业单位发展资本需求与财政资金相对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这是部门报告建议数量与财政最终批准数量差距较大的重要原因,也是不严格执行预算、占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的重要原因。
 
2.部门利益驱动。部门预算为零基础预算。预算单位往往更多地考虑自身利益,不考虑国家财政负担,编制过于理想化的部门预算,列出所有预测支出,甚至编制尚未立项、无依据、不必要的项目预算,增加预算资金总额,使预算建议数量大大超过控制限额。编制收入预算时,尽量隐瞒可自行组织的财政资源,最大限度地争取财政拨款。
 
3.财政拨款时限、预算外资金申请、拨款程序繁琐、及时性差,会影响部门、单位的支付计划,财政额外预算拨款主要集中在年底,由于拨款较晚,无法开展或实施项目,导致单位虚假支出,或拨款、结转隐瞒。除政策因素和突出因素外,许多额外的特殊资金具有明显的资金补贴性质,资金使用具有一定的随机性,客观上使部分单位占用和挪用财政资金。
 
4.单位属性和关系不明确。部分部门所属单位性质模糊,非企业非事务,事业单位不分,人、财、物、职能与主管部门的界限不明确。这些单位的人员工资、水、电、暖等费用仍由财政承担,其财务收支不在预算之外,导致预算和决算收支不实,成为腐败的温床。
 
5.政府采购工作不到位。一方面,部分部门和单位过于考虑花钱方便,对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态度不积极;另一方面,政府采购在及时性、标准化、效率和服务质量方面存在不足,影响了采购单位对政策采购的积极性。
 
 
虽然我国预算会计制度改革自1997年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果,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政府预算管理制度和行政机构管理制度改革也在进一步深化,预算会计也必须与时俱进,积极探索,为了使我国预算会计成为适应市场需求的完善会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