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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操作期间会计处理

发布日期:2023-04-02 浏览次数:

一、操作期间会计处理
(1)在无形资产模式下,项目公司应根据运营时间或工作量(如高速公路)合理摊销无形资产:主营业务成本贷款:累计摊销项目公司经营管理相关成本贷款:管理费、财务费、主营业务成本等应纳税额-应纳增值税-进项税额贷款: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工资提供产品或服务: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贷款:主营业务收入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销项税额
(2)金融资产模式经营期间收回的资金需要区分经营服务收入与建设服务的对价。经营服务收入属于待执行合同,发生时确认收入;实际收回时,施工服务对价冲减长期应收款。确认运营期利息收入贷款:长期应收款-PPP业务回购贷款:财务费-利息收入项目公司运营管理相关成本贷款:管理费、财务费、主营业务成本等应纳税额-应纳增值税-进项税额贷款: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工资等。提供产品或服务时:应收账款贷款:主营业务收入应纳税额-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收到政府(业主)款项时,项目公司应根据建设期和运营期间提供的服务的公允价值按比例分割业主的款项,属于合同建设期间提供服务应收对价的部分,属于合同运营期间提供服务应收对价的部分。借贷:银行存款贷款:长期应收款-PPP业务回购款应收账款
(3)混合模式项目公司应根据运营时间或工作量(如高速公路可根据交通流量)合理摊销无形资产,具体摊销方式应提前规划计算。借款:主营业务成本贷款:金融资产模式下应收款项累计摊销计算确认利息收入(项目公司应收资金时间价值),会计处理借款:长期应收款-PPP业务回购贷款:财务费用-利息收入运营期间的收款金额分为两部分:一是合同约定的无条件收款部分减少长期应收款,二是其余部分确认为营业收入借款:银行存款贷款:长期应收款-PPP业务回购款主营业务收入应纳税-增值税-销项目公司经营管理相关成本的会计处理同上。
(4)大多数PPP项目合同规定,社会资本方在经营期间有维护义务,一般按以下情况处理:(1)合同授予方支付部分维护费用的,发生费用时确认费用。借款:主要业务成本应纳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贷款:原材料、应付职工工资、银行存款(2)合同授予人无需单独支付维修费用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处理,考虑时间价值的影响,最好估计维修义务的支出,确定相应的准备金额。合同要求重大维修和定期改造的,项目公司应每年预计维修费用,按现值确认预期负债:主要业务成本贷款:预期负债贷款: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款:所得税费用贷款: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贷款:预期负债贷款: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款:所得税费用实际支出维护维修费用:预期负债应纳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贷款:银行存款贷款:所得税费用贷款: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日常维护费用,一般确认为当期损益。借贷:主营业务成本贷:原材料、银行存款等
二、PPP项目终止和移交
(1)当特许经营权确认为无形资产时,项目公司在经营期间将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全部摊销为零;特许经营权确认为金融资产时,项目公司在经营期间已收回所有长期应收款。通常,在资产转让模式下,只需进行实物转让,无需会计处理。
(2)股权转让(1)经营期政府支付不包括社会资本投资资本,但在项目经营期结束时,社会资本退出政府单独股权收购,项目公司应处理以下贷款:实收资本-社会资本贷款:实收资本-政府(2)减少社会资本股权贷款:实收资本-社会资本贷款:银行存款
(3)按照PPP项目合同和特许经营权协议终止有偿移交资产的,在金融资产模式下初步确认施工服务对价时,应考虑移交阶段对价的现金流;在无形资产模式下,收到移交补偿时确认收入。
(4)由于政策或环境变化,PPP项目合同在期满前终止,相关资产提前移交政府的,项目公司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补偿资金(如有)减少“长期应收款”或“无形资产”,差额计入营业外收支。
结语
随着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等相关准则和解释的出台,PPP项目会计涉及的特许经营权资产确认方法、收入成本和税收确认原则将得到明确和规范,促进我国PPP业务会计处理逐步符合国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