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会计监督的成本效益原则
发布日期:2023-03-20 浏览次数:次
1引言
随着“互联网”+被纳入国民经济顶层设计,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向互联网行业抛出橄榄枝。在市场机制的背景下,互联网与金融业的联系立即产生了强烈的化学反应,对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互联网金融会计监督面临的问题
会计监督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互联网金融会计监督面临监督主体、监督对象过失、会计活动和行为安全等问题,同时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完善互联网金融会计监督体系,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33分析互联网金融会计监督主体
市场机制是资源配置最有效的工具,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对于新兴产业,市场本身的缺陷需要外部监督管理。然而,我们不能完全利用金融业的监督模式来监督互联网金融。我们应该根据其特殊性,采取有针对性的国家、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督方法,以便更好地监督互联网金融会计。
3.1多部门合作,适度监督原则
如今,互联网金融是一个快速发展的行业,导致技术领先于监管,缺乏准入门槛和行业规范。因此,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明确监管部门,确定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国家会计监督委员会等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业经营活动的合作监督管理职能,以行为监督和功能监督为主;以相关金融、信息、商务等部门为辅助,形成完善的监管体系,明确监管分工和合作机制。二是要实行适度的监管。根据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逐步建立分类管理体系,对不同风险特征、不同规模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标准。
3.2成本效益原则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会计政府的监管在宏观经济活动和微观经济活动中都受到成本效益原则的限制。会计监督的成本包括设立和经营监管机构的消费、制度转型的适应成本、处理非法过程中社会资源的消费、政府的机会成本等。互联网金融会计监督是基于国家法律法规,但我国立法相当谨慎,成本相当高,周期长,但互联网金融的特点是不断创新,与其在立法程序上投入巨大的成本和精力,最好通过现有的适用法律解决,总结问题,规范其组织形式、资格条件、商业模式、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其次,政府建设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和云计算平台,对检测和防止集资欺诈等非法犯罪行为具有重要意义。避免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非法向公众发行股票和债券等非法犯罪活动。其次,政府建设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和云计算平台,对检测和防止集资欺诈等非法犯罪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3.4.社会协同监督原则
社会监督也是会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互联网金融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我们需要制定相应的社会监督和报告制度。加强各机构和社会的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受委托依法审计互联网金融经济活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客观评价,鼓励和引导行业第三方评级和咨询机构的发展,促进信用报告网络查询服务、信用信用认证、信用评级评价和信用咨询服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