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会计遇到发展第一个瓶颈
发布日期:2023-01-31 浏览次数:次
一,引言
会计信息化作为电子商务过程的一部分,是国际环境和国内需求发展的必然趋势。2011年1月,国际财务报告标准基金会《2011版IFRS分类标准》完善了IFRS分类标准。2011年4月,商务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进一步保障了网上交易的安全,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基于电子商务领域规范不断扩大的背景,探索中的网络会计将再次引起广泛讨论。作者借此机会对国内网络会计研究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总结,以提供一些参考。
二是我国网络会计的发展历程
20世纪90年代初是我国电子商务的起步阶段。1996年,因特网正式开通,为网络会计的产生创造了条件。从1998年到2000年,互联网电子商务开始迅速发展,我国名副其实的网络会计才真正诞生。但此时硬件建设成本和网络资费较高,网络业务起步较早,难以体现网络会计实施的效益,网络会计遇到了发展的第一个瓶颈。21世纪头几年,网络会计的发展遇到了第二个瓶颈。计算机病毒,木马在世界各地肆虐,对信息安全造成巨大影响。会计信息收集者和用户的预防能力较低,与信息技术更新迅速形成矛盾,加剧了网络会计的危害。此时,大量文献共同把“信息安全”的话题放在首位,呼吁加强立法的声音也越来越高,反映了对会计信息安全的强烈关注。同时,会计信息载体的电子化、财务软件的不稳定性等因素,使得网络会计提供的信息真实性的质疑频频出现在文献中。这个问题随后向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了迫切的要求。为了适应网络环境下的财务审计,改进审计方法已成为审计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概述分析国内研究现状
(1)网络会计的概念
关于“网络会计”的概念有不同的看法,但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网络会计是一种基于计算机和通信技术在网络环境中进行会计和报告的会计信息系统。第二种:网络会计是基于信息技术,在互联网环境中对经济活动进行会计和监督,提供会计信息的经济管理活动。这两种观点都清楚地解释了网络会计的概念,没有实质性的错误。第一种观点从信息系统的角度解释了网络会计的性质,这是一种相对静态的定义方法。第二种观点从过程的角度解释了网络会计的意义,这是一种相对动态的定义方法。这两种定义方法与“会计”本身相似,反映了“网络会计”概念的不同方面。
(2)网络会计对会计理论的影响
在过去的十年里,国内学者指出了网络会计对会计理论、方法等方面的重大影响,让人们看到了技术的便利,但也带来了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作者阐述了一些观点,仅供参考。会计假设是会计的前提。《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会计应以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付款、货币计量为会计的基本前提。许多文献指出,网络会计的出现使会计假设不合时宜,会计假设已经失去了意义。笔者认为,会计假设是否不合适,要以理性的态度,立足客观事实,做出系统严谨的判断,而不是听从别人的建议,主观猜测。许多学者认为,网络会计主要服务于网络公司,而网络公司是虚拟的,而不是实体的,因此会计主体的假设不合适。一些学者认为,当今市场竞争加剧,企业重组合并时有发现,网络公司等虚拟主体的经营周期短暂多变,不再适用持续经营假设。以上观点说明了虚拟主体网络公司与传统实体公司的区别,指出了越来越多企业无法或不必要继续经营的客观事实,具有积极意义。但对会计假设了解不深,存在逻辑错误。首先,这两种观点都是基于网络会计主要服务于虚拟主体,但事实上,网络会计的服务对象远远超过虚拟主体,甚至不主要服务于虚拟主体,所以这个前提是错误的。其次,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服务的对象,具有很大的外延性,所有具有经济业务的独立单位,都可以是会计主体。换句话说,只要虚拟单位相对独立,会计主体不一定是实体,它就可以是虚拟对象。因此,虚拟公司符合会计主体的定义。第三,会计假设的有效范围是会计范围,虚拟公司只是网络会计对象的一小部分,即使大量虚拟公司不符合可持续经营条件,也不能推出网络会计应基于非可持续经营的结论,更不用说上升到假设不再适用于这一高度。
四、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1)技术水平
技术水平主要包括硬件、软件、网络环境等方面。网络会计需要依靠现代技术来发展自己。只有完善的技术支持,网络会计才能健康稳定地发展。针对这一层面的问题,大部分论文只指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软件平台的稳定性等问题,没有深入挖掘技术原因和措施。笔者认为,这一研究现象短期内无法解决。无论是从我国会计专业人士的技术技能还是网络会计的起步阶段,都没有足够的条件提高相关论文的技术水平。因此,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任务落在计算机、软件工程、通信技术专业人士的肩上,会计专业人士更多地参与发现问题、承担技术顾问的工作。
(二)监管层面
监管层面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建设、职能部门宣传、司法公安机关强制规范等方面。大量文献强调,网络会计等电子商务领域缺乏法律法规,但事实并非如其所述。自1986年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草案)》以来,先后颁布了《计算机病毒控制条例(草案)》等与计算机和网络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自1994年以来,我国还颁布了《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等多项与会计软件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在这个层面上,问题依然十分突出。首先,职能部门宣传力度不够。“认为法律在电算化方面存在盲点”曾被列为会计电算化十大误区之一。企业、学者对自身缺乏法律知识负责,但许多群体共同存在法律盲点,涉及职能部门的宣传。其次,在打击网络会计信息犯罪方面,公安法部门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力度还不够。这体现在公安机关计算机过硬、网络技术人才少、司法机关对信息犯罪执法不够严格等方面。虽然我国有相当一部分法律法规用于确保网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但网络会计领域是特殊的,系统的法律尚未颁布。因此,在网络会计信息安全方面,相关部门还有很多工作要完成。
(3)社会层面
社会层面包括很多方面,笔者选择理论研究进行总结。网络会计理论研究领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两点。一是论文过度借鉴,缺乏创造性认识。很多论文甚至有些句子一字不差,严重影响了理论研究的价值。其次,论文意义不明确,逻辑不严谨,讨论不严谨的现象非常普遍。由此可见,深入研究的氛围并不浓厚,敷衍了事的现象比较普遍。理论研究是对实践和技术研究的指导。学术论文水平低必然会制约技术研究的高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