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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质勘探单位会计制度规定

发布日期:2022-06-05 浏览次数:

地质勘探单位会计制度的特殊性。
在新政府会计制度之前,地质勘探事业单位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或地质勘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自1996年5月颁布实施以来,大多数地质勘探事业单位普遍实施的地质勘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过去22年中没有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进行修订,特别是在1999年地质勘探事业单位本地化管理和企业化管理之后,许多新的经济事项的会计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更不能满足地质勘探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需要。因此,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为地质勘探事业单位的会计规范提供了新的机会,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同时,在新旧制度衔接、会计衔接甚至管理衔接等方面,对地质勘探事业单位提出了新的要求。与其他公共机构的会计制度不同,地质勘探单位的会计制度除了地质勘探分配和支出主体外,其他主体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基本核算。因此,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财务会计衔接相对简单,根据地质勘探事业单位实施的《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衔接规定》,除应收股息和预期负债外,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其他科目可根据地质勘探单位的新旧会计制度进行转账,并在新账户对比表登记后进行相应转换。
二是预算会计期初余额衔接的具体方法。
预算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对于地质勘探事业单位来说比较困难,尤其是预算会计期初余额的衔接。由于预算收入类科目,年初其他余额、非财政拨款余额分配和预算支出类科目没有余额新旧制度的转换中,不需要在年初登记新制度的会计科目余额。对于其他预算结转余额科目,预算会计初期余额衔接的难点是资金结算账户与相应的核对关系。
(一)根据资金来源对相关科目的余额进行分类计算。
原地质勘探单位的会计制度没有结转余额类科目,因此在衔接时,需要分析原制度的地质勘探工作分配、其他资金支出、已完成地质项目支出、专项应付款、未完成地质项目支出等科目余额,计算属于同级财政分配资金和非财政分配专项资金的金额。分析地质勘探工作分配科目属于地质勘探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分配,当年同级财政分配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分配金额,计算其他资金支出科目对应的财政分配结转,计算地质勘探工作分配科目属于地质勘探基金项目等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分配金额,计算相应的专项资金结转金额,结合已完成地质项目支出和未完成地质项目支出。例如,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800万元,公益地质项目40万元;B地质勘探基金项目专项拨款20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项目借款金额790万元,未完成地质项目支出项目借款人余额38万元,B项目借款人余额195万元。财政拨款结转-基本支出结转1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项目支出结转2万元,非财政拨款结转5万元。
(二)调整分析计算的金额收付实现制度。
按上述方法计算的结转结余金额,应当按照收付实现制度进行调整,即已计入未支付成本的金额,如应付账款、其他应付金额,减去已支付但未计入成本的金额,如设备采购、预付款、政府采购固定资产支出等。由于原地质勘探单位的会计制度没有金融应返还金额的主题,地质勘探机构不需要按照联系规定登记金融应返还金额的主题,因此可以根据结转余额直接登记相应的资金结算。在上一个例子中,其他资金支出对应20000元的应付账款发生在借款人中,未完成地质项目支出A项目政府采购计算机支出10000元,未完成地质项目支出B项目对应应付20000元,报销30000元。在新账户中,财政拨款结转-基本支出结转账户期初余额=100000+20000=120000元,财政拨款结转-项目支出结转账户期初余额=20000-10000=10000元,非财政拨款结转账户期初余额=50000+30000=80000元。应计入资本存款-货币资本金额=财政拨款结转-基本支出结转金额120000元+财政拨款结转-项目支出结转金额10000元+非财政拨款结转金额80000元=210000元。
(三)计算与专用余额和经营余额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原地质勘探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期末地质勘探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地质勘探发展基金、公益基金、奖金、节余与收入分配的比例分配节余与收入,计入地质勘探发展基金与公益基金、应付工资或应付福利费的比例分配后无余额。在财务会计科目衔接时,地质勘探发展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制度累计盈余科目,公益基金和原制度中应付工资或应付福利费科目余额属于上一年度节余与收入按40%计提转入的金额,转入新制度专项基金科目,节余与收入分配科目一般无余额。如果有借方余额,则不弥补损失,则转入新制度的经营余额科目余额,转入新制度的经营余额科目。因此,在预算会计科目衔接时,根据财务会计专用基金科目的初始余额,登记专用余额科目和经营余额科目的初始余额,减去专用余额的借方数
(4)通过对相关财务会计科目余额的分析和调整,将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余额和相应的资金结算科目余额倒流。
在预算会计衔接过程中,首先要确定预算会计的会计范围。预算会计的会计范围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在预算年度内;二是预算管理中包含的资金;第三,现金流入或流出。因此,地质勘探事业单位在调整收付实现制度后,还应当在新制度货币资本主体期初借款人余额总结的基础上,对2018年未纳入预算的资金进行调整,即减去新制度中委托的资产、非税收收入和其他应付财政款项、各种存款和其他临时收取款项,加上需要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如投标保证金,按照调整后的金额扣除上述步骤计算的预算结转余额类账户,按照调整后的金额扣除上述步骤计算的各种预算结转余额类账户,反而挤出了非财政补充余额账户余额。然后,新系统中的资本存款-货币资金账户以此金额登记。地质勘探事业单位也可以从每年的节余额和收入开始原制度节约科目一般会计预算实现或预提地质勘探工作的节约。由于地质勘探工作拨款是根据收付实现制度计算的相应收入,因此每年实现的节约余额只需要调整财政拨款项目和非财政拨款专项资金项目的支出或费用,也就是说,已确认的成本和费用之间的差额,如计提的折旧,已确认为成本和费用,但未确认的费用之间的差额减去了实际支出,但发票和其他原因未确认的费用。在同时调整实现的收入金额后,还可以根据上述步骤获得预算结转科目的初始余额。
三,结语
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直接影响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质量和后期会计信息的质量。对于地质勘探事业单位来说,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是地质勘探事业单位进入主流、规范和提高管理水平的第一步,2014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迫切需要明确公益职能和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