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双师型”教师的内涵
发布日期:2026-09-27 浏览次数:次
会计专业“双师型”教师的内涵
原国家教委1998年制定的《关于深化21世纪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了“双师型”教师的概念。所谓“双师型”教师,是指同一教师,既能担任本专业理论教学,又能胜任本专业技能工作实践,指导学生进行企业实践,同时具有学历和相关技能证书的教师。“双师型”教师建设一直是高职院校讨论的热点问题,也是高职院校健康发展、有效提升竞争力的关键因素。2004 年4 月12 日,教育部办公厅在《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价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2004]16 号)中的附件―《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价方案(试行)》界定了“双师型”教师的内涵,即高职院校“双师型”素质教师是指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和下列条件之一的专职教师:(1)具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经营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核员资格的);(2)近五年在企业一线本专业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的实际工作经验,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可全面指导学生的专业实践培训活动;(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4)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高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使用效果好,在全省同类高校中处于先进水平。
会计是一门技术性强、实用性强的应用学科,要求会计教师具备“双师型”技能,不仅具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而且善于将教学活动与生产实践和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因此,提高会计应用人才培养的关键是“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