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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粉饰一直是证券市场的“慢性病”

发布日期:2026-06-19 浏览次数:

财务报告粉饰一直是证券市场的“慢性病”,极大地危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和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因此,它已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受到各国政府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过去的研究侧重于确认这一问题的存在,分析其表现形式,普遍将财务报告粉饰视为机会主义行为。最近的研究发现,财务报告粉饰的其他动机,如降低交易成本的典型动机、获得比较业绩优势的动机和对市场预期做出理性反应的动机。这些研究发现,为我们防止财务报告粉饰提供了基础。本文在总结财务报告粉饰动机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防止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的对策。
1. 机会主义动机
机会主义动机是指管理当局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会采取各种手段,有目的、有策略地筛选和歪曲信息,不惜损害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财务报告,粉饰机会主义动机的具体目的可以进一步细分。
1.1 机会主义动机旨在误导资本市场
在经营过程中,上市公司仅依靠所有者投入的资金,还需要从银行获得贷款或商业信用;从风险的角度来看,债权人不会向信用状况差、偿付能力差、经营业绩差的公司贷款。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急需贷款的公司不得不粉饰其财务报告。与这些金融机构打交道,自然会产生操纵会计信息、粉饰财务报告、欺骗投资者的动机。此外,为了在资本市场筹集更多资金,公司也有虚拟利润、炒作股票、人为提高每股收益的倾向。中国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达到10%(而且每年不少于6%)是取得配股资格的主要条件。因此,为了取得配股资格,在二级市场获得低成本资金,上级公司尽力达到配股的“资格线”。
1.2  基于会计数据获取业务业绩的机会主义动机
现代企业可视为其利益相关者(如股东、经理、债权人、员工和政府机构)之间一组复杂的契约关系的连接点[1]。企业的每一个利益相关者都明白,自身的利益取决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但他们之间存在利益冲突。为了谋取私利,他们采取行为和动机降低企业价值,试图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占有自己的利益。在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的业绩评价是基于财务指标,如每股收益、投资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资本保值增值率等。这些指标的计算与财务报告是分不开的。同时,委托人在评价代理人的经营业绩时,往往与经营者的续聘、晋升、工资和福利挂钩。财务报告在经理绩效评价中的作用和委托人的高监督成本将诱使经理利用财务报告粉饰牟取私利,使财务报告粉饰行为不可避免。大量的国内文献测试了基于绩效评估的财务报告粉饰,这些研究表明,基于财务报告的绩效评估至少是一些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的原因。
1.3 机会主义动机旨在逃避监管
根据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者一年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的,视为财务状况异常,处理特殊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的,暂停股票上市。在规定期限内仍不能扭亏为盈,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终止上市。这为上市公司避免特殊处理和退市提供了动机。我国部分公用事业单位收费水平较高,但财务报表利润不突出,也表明可能采用类似的财务报表粉饰行为。
2. 降低交易成本的动机
burgstahle和dichev发现,上市公司将盈余微降操纵为微升或微亏操纵为微利。他们认为,上市公司粉饰财务报告的动机是降低与利益相关者的交易成本[1]。上市公司是盈利还是亏损,利润是上升还是下降,确实会对利益相关者的心理产生质的影响,从而影响与上市公司的交易成本。例如,客户愿意为高盈余公司的商品支付更高的价格,因为公司更有可能履行承诺的质量担保和服务义务;公司供应商将为高盈余公司提供更优惠的条件,不仅因为高盈余公司更有可能支付当前采购,而且因为公司未来可能进行更大的采购;银行愿意为高盈余公司提供更优惠的条件,因为高盈余公司不太可能违约和延期偿还贷款;高盈余公司的优秀员工不太可能辞职,也不太可能要求更高的薪水来留下来。因此,这些公司有强烈的动机来避免盈余下降或亏损,从而降低与其利益相关者的交易成本,粉饰财务报告。我国上市公司存在严重的“微利现象”和“10%现象”。盈利公司的交易成本可能低于亏损公司,这至少可以部分解释“微利现象”。因此,是否达到“10%”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仅是对中国证监会配股政策的反应,也是基于交易成本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