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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现状分析

发布日期:2026-05-17 浏览次数:

目前,我国选择增值税是实施进项税额抵扣计算应纳增值税的方法。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成为税收抵扣的重要依据,增值税发票通常涉及巨额税收,由于流转税的特点促使企业纳税和纳税属于不同地区,使税收核查更加困难,虚假增值税发票利润空间巨大,促使犯罪分子面临利益。随着我国“营改增”的全面启动,我国增值税在国家税收结构中的地位更加重要。基于此,本文分析了我国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现状,并从审计的角度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我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现状分析
 
中国的财政收入是中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税收收入的增长有效地支持了中国各种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因此,维护税收征收安全是我国各级税务机关的职责和义务。虚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使企业减少当期应纳税额,而且过度虚假行为本质上相当于从国家税务机关骗取税款,严重影响我国的税收安全,影响增值税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使国家税收大量流失。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税务机关和派出所共查处相关案件10043起,金额519亿元,累计补税49.28亿元。特别是以深圳“7.18”特大虚假骗税案和江苏扬州1.22虚假骗税案为典型的十大案件逐步公布,对犯罪分子起到了很强的威慑作用。从我国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的现状来看,虽然我国国家税务机关和公安机关逐步加强了对案件的查处,但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仍处于多发势头,打击力度逐步加强,但虚开案件屡禁不止,愈演愈烈。一方面,我国虚开增值税发票仍有很大的市场空间,这也为虚开增值税提供了市场机会。另一方面,我国增值税政策和税收管理仍存在诸多缺陷,不应不断完善。虽然我国税务机关也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如有效调整废旧物资发票管理,试点增值税发票汉字信息纳入防伪税控制系统,但仍难以有效遏制增值税虚假开放。犯罪分子利用增值税政策漏洞,通过骗取税务机关认可取得相关资质,并取得相关发票。有些企业甚至没有任何销售行为,只是通过获得发票资格虚假开具增值税发票,然后获得非法利益,成为真正的“发票企业”。为了有效遏制增值税虚假行为的发展,税务机关需要加强对增值税虚假行为的审计,通过审计工作找到线索和迹象,为打击增值税虚假行为提供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