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结算审计的形式
发布日期:2026-04-29 浏览次数:次
1、竣工结算审计的形式
竣工结算审计的形式包括联合审查、独立审查、建设单位自我审查和委托审查。但现在最多是委托审查,委托审查是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审查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查建筑安装工程竣工结算,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充分协商,然后纠正竣工结算。
2 、竣工结算审计审查要点
2.1 编制依据的审查主要审查编制依据的合法性、及时性和适用范围。工程竣工结算审查依据如下:①国家、省、市(自治区)有关单位出具的有关决定、通知、细则和文件规定;②国家、省、市(自治区)有关单位颁发的现行定额或者补充定额,以及现行收费标准或者费用定额;③现行区域材料预算价格、区域工资标准和机械台班费标准;④现行区域单位估价表或汇总表;⑤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及相关工程资料。
2.2 审查施工合同基本建设项目,无论采用何种合同形式,都应当签订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结算和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应当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工程决算时,首先要审查合同,找出合同条款内容与各条款的关系。根据《合同法》和国家有关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定,确定合同是否有效,合同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等规定,合同条款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合同条款是否存在明显不平等,合同内容是否存在明显漏洞或差距。
2.3 审查补充合同、协议、记录等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一般只约定框架内容,对于一些具体细节和需要进一步明确,也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在图纸披露中形成记录,这些补充书面材料和原合同共同构成项目的全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审计过程中,应仔细阅读和审查这部分材料,看看内容是否被推翻、超越或违反原合同条款,是否有人为或因不了解建设工程规定而签订合同,可能给国家造成损失。
2.4 审查变更数据的审查变更应与施工图和竣工图进行比较。根据国家规定,变更必须经原设计单位通知,经原计划批准部门批准,视为合法变更。甲乙双方未按本规定变更的,视为违法。在审计过程中,应区别对待合法变更和非法变更。
合法变更以正式书面通知为准。对照施工图、竣工图、施工日志、隐蔽和现场记录,对非法变更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未办理手续的变更属于结构、工艺流程等技术方面的,需要补办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
2.5 审查工程量工程量的计算是审计结算中最繁琐、最耗时的工作,作为结算的主要依据,直接影响结算的准确性。①掌握计算规则,审核竣工图工程量。特别是根据综合单价,区分同一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定额计算规则的差异,区分两者所包含的不同内容和特点。②需要仔细检查计算构件尺寸是否与图纸尺寸一致,防止计算错误。
2.6 各种签证和施工日志的审查主要取决于签证程序是否齐全,签证是否真实,特别是一些隐蔽部分的签证是否符合客观现实。零星工作量的签证是否与原合同内容重复,各种签证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审查各种材料后,为避免审计遗漏和计算错误,还应检查工程现场,现场实际情况与材料不一致的,以实际情况为准。施工日志的审查主要取决于施工日志的记录是否真实,部分项目的实施是否与气象日志相矛盾,部分项目的施工日志的总计算是否与监理签证一致。
2.7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按照省或地区制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各项收费标准也由省级定额管理部门制定、颁布实施。本区域内所有建设项目均适用本区域定额和收费标准,施工单位无论来自何处或系统都不例外。审核时,检查结算是否使用本区域定额,定额申请是否按规定和合同进行,收费标准和范围是否符合相关文件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对高定额、多收费的,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
2.8 审查材料价格和价格调整系数目前,我国主要建筑材料实行市场价格,主要材料允许跟随市场。审查主要材料价格时,通过掌握同期价格市场和当地价格统计部门公布的价格信息,检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主要材料价格,确认其合理性和真实性,必要时抽查施工单位采购发票。价格调整系数是为了调整当地材料价格的变化而制定的。目前,我国实行动态管理措施,即每月(部分省份每半年或每季度)公布一次。审计时,应按照文件和原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比较,并纠正违反规定和合同条款的。
2.9 原合同中规定了施工工期的履行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履行结果为奖惩,奖惩发生的费用计算人工程成本。因此,有必要核实施工工期和工程质量,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由于影响工程施工工期和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应充分考虑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确定的意见。
3 结束语
把握基础设施结算审计,既要按照法律法规讲原则,又要实事求是,做到合法合理。加强竣工结算审计是监督基础设施项目活动的重要措施,对节约基础设施投资、提高经济效益起到一定作用。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科技水平的快速发展,一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运用,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相关人员不断学习,深入施工现场,提高工程结算审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