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发布日期:2026-04-15 浏览次数:次
随着企业转型的逐步深化,作为国有企业的重点监管,如何进行内部审计,降低业务风险,促进公司的发展已成为许多企业的重要任务。科学合理的内部审计,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效率,揭露和反映企业资产、债务和利润的真实损失,调查各种非法业务问题的财务账户,维护企业主利益,促进政府诚信,避免国有资产等问题的损失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对山西国有企业集团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业务发展管理的调查(山西元德集团笔名),分析了部分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一些看法。
内部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山西远德集团是一个基于远德矿区的大型企业集团。随着集团公司的扩张,对下级单位的管理至关重要,当地审计局也要求定期提交相关企业的信息。因此,集团公司成立了公司监督管理办公室,调动两名会计人员对下级单位进行各种内部审计,负责完成审计局发布的各项任务,提供所需的信息。但下级单位涉及的行业太多,各种情况极其复杂,只有两名内部审计人员无法达到整个集团的监督管理效果。
(一)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混乱
山西远德集团设立的公司监督管理办公室只是集团公司的一个行政部门,内部审计人员原企业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内部审计人员和直接管理领导分别担任下级单位董事长、监事等不同职位,由集团公司董事长直接领导。因此,内部审计仅限于企业内部环境的限制,按照领导的意图工作,不能真正反映下级单位的真实情况。
(2)专业人员配置不全
在山西远德集团,下级单位的业务范围涉及煤炭、碳、热电、纺织、资源、造纸、机械制造、建筑、建材、房地产开发等多个领域,业务范围较广。专门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的内部审计人员只是从财务部抽调的会计人员,工作量大的时候只是从财务部抽调人员配合工作。内部审计人员来自企业的会计部门或其他部门。这些人虽然文凭不低,但专业知识狭窄。他们中的许多人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缺乏足够的生产管理经验。很多人没有必要的知识和业务整合能力,无法很好地理解业务活动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因此很难提高或保持专业技能。
(3)企业管理层对内部审计功能认识不足
山西远德集团成立的内部审计部门,政府的推广并没有真正为加强监管、提高集团公司效率做出实质性的工作。目前,大多数下属企业由集团公司领导到下属单位担任主要职务,大多数下属企业实行各种形式的合同经营责任制,扩大了公司的自主权。内部审计人员也是下级单位兼职领导的员工,权限有限,影响了审计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