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国有会计委派制问题的思路
发布日期:2025-10-16 浏览次数:次
解决国有会计委派制问题的思路
国有企业资产流失和会计扭曲问题具有深厚的社会、经济和文化背景。根治这些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会计委派制度为解决国有企业的监督问题提供了有效的监督机制,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所有问题。要扬长避短,必须根治症状,通过建立内外结构治理和外部监督机制,为有效实施会计全面监督创造良好的环境。
1.外部经营环境治理
建立有效实施委派会计制度的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委派会计人员对委派单位和委派单位的职责、权利、义务以及与委派单位的关系,注意有关规定的一致性和支持性。
2.内部法人结构治理
1)规范董事会建设。在一元化的国有企业中,董事会是最高的领导机构,但董事长、总经理或管理团队成员大多是董事会成员,使企业董事会无名。因此,必须规范董事会的建设,引入独立的董事制度。
2)加强监事会建设。改革监事会工资支付方式,使其不与监事企业发生经济利益关系,真正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3)明确规定了任命人员的权利和责任。从制度上确保派遣人员深入企业各环节,有机会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消除会计人员的担忧,激励机制激发会计人员的积极性;从法律责任上划分监督人员和经营者的责任,使责任、权利和利益相匹配。
3.加强内部监督,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在企业内部,领导要注意会计工会的应有地位,给予会计人员充分的权力,确保会计工作能够严格独立地按照财务制度、法规和有关会计要求高质量有序运行,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督职能。同时,完善内部审计制度,通过内部审计监督会计部门,检查会计工作质量,防止会计错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
4. 建立外部监督体系
外部监督体系是一种有效的评价手段。独立公正的注册会计师是评价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和会计指定人员监督效果的有效评价标准,通过外部审计为会计指定效果的评价建立公平的环境。
5.会计委派制度的实施范围和方法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建立
一是国家对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任命会计人员是可行的、完全必要的,要努力创造实施的条件。任命的会计人员脱离原单位管理,有利于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收支预算。二是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会计人员的管理,最好以任命“财务总监”的形式进行。财务总监进入企业董事会,代表国家所有者对企业财务履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不属于企业管理团队。这样既避免了与现行法律的冲突,又保证了国家对企业的有效监督。第三,除了《会计法》的执法监督外,对其他所有制企业的监督主要体现在税收监督和社会监督上。
6.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和再继续教育
提高会计人员自身水平是加强现有会计分配制度作用的必要条件。只有充分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知识,会计人员才能加强监督,加强监督深度,建立会计人才市场,形成会计人员的自我约束机制和会计人才的良性流动机制。
经过制度建设、完善和综合治理,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度的作用将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