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的实践与发展
发布日期:2025-06-02 浏览次数:次
循环经济的实践与发展
1. 发达国家循环经济的实践与发展
循环经济概念的提出在世界上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到20世纪末,发达国家逐步发展成为大规模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了相应的法律制度。德国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先驱。1972年,德国制定了《废物处理法》,1986年修订为《废物限制和废物处理法》,1992年通过了《限制废车条例》,规定汽车制造商有义务回收废车,1996年提出了《循环经济和废物管理法》。自实施以来,废物不断减少,循环利用率不断提高。从经济角度看,废物利用也取得了成功。目前,废物利用年产值400亿欧元,就业人数24万;废物处理业已成为经济和就业发展的重要动力。2000年,日本召开了首届“环保国会”,通过和修订了《促进循环社会形成基本法》等多项环保法规,确定了21世纪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提出了建立循环经济社会的基本原则,标志着日本在环保技术和产业方面迈上了新台阶。
2. 我国循环经济的实践与发展
目前,我国循环经济进展缓慢。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的建设思路和方针。2005年7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坚持依法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近年来,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积极推动下,我国部分地区和企业逐步开展了循环经济的实践探索。一是在企业层面积极推进清洁生产。目前,我国已在20多个省、市的20多个行业、400多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计。二是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在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建立了10多个生态工业园区,按照生态原则组织生产,使上游企业的“废物”成为下游企业的原材料,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三是在城市和省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目前,辽宁、贵阳等省市已开始在区域层面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