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债转股过程中的风险角度进行分析
发布日期:2025-02-23 浏览次数:次
(1)从债转股过程中的风险角度进行分析。债转股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收益不确定的风险。债转投是解决银行不良资产、支持国有企业三年扶贫目标的重大政策,不能完全按照商业原则(股东回报率高于银行贷款利率)选择债转股对象,从而增加债转股后收益不确定的风险。二是资产评估过程中的风险。当然,银行债权会以面值转换,企业净资产也应在有效评估后转换。但资产评估后,企业资产的高估将形成资产管理公司债权的相对低估。一是资产现值评估难度大,既有技术进步因素导致的资产贬值,也有当前市场供求对资产实现价值的影响;二是无形资产和土地价值的评估往往具有很大的弹性;三是对需要剥离的非经营性资产的定义,转让双方也会形成很大的争议。
对于一些上市公司来说,很难确定债权转换成股权的转换比例。债务负担较重的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通常较差,甚至亏损巨大。如果按每股净资产转换,债转股实施后每股净资产不受影响,但债转股实施后每股利润增长。但原债权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债权按面值从银行购买的,按每股净资产价格实施债转股后,从上市公司分配的收入与从企业获取的信息大不相同;如果其持有的债权按市场价格购买,其成本收益率不会受到太大影响。如果低于每股净资产转换为股份,原债权人的利益将受到保护,上市公司原股东的利益将受到每股净资产稀释的侵犯,但现行法律规定,股票价格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的价值。因此,银行将其持有的债权以市场价格出售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然后根据每股净资产将债权转换为股权,将是平衡利益的一种方式。
(2)从资本成本的角度进行分析。现代金融管理理论认为,企业资本具有时间价值,特别是在社会平均利润率较高的情况下,分析资本成本必须考虑资本的时间价值,不仅包括一年的社会平均利润率,还包括再投资的超额利润率。由于债权转为股权,企业需要在有限的期限内回购,因此回购股权的成本较高。当项目投资回报率大于贷款利率时,不能考虑债转股,而应从其他方面努力实现利润。因为当投资回报率大于贷款利率时,适当的贷款不仅可以获得杠杆收益,而且可以降低资本成本。
从投资回收期来看,一般长期投资项目早期收益较低,中后期收益较高,因此债转股考虑投资项目的收益期。如果早期收益低导致亏损,进入高收益时可以获得更多利润,则不能考虑债转股。但如果整个回收期的投资收益不足以弥补利息,则应考虑债转股。
(3)从现金流的角度进行分析。由于用现金净流量(指广义上的现金,下同)对投资收益的分析和评价比利润评价更能客观地反映财务状况,因此在评价债转股时,必须采用现金净流量的方法来分析债转股决策。
企业损失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损失小于折旧金额;第二种是损失大于折旧金额。在第一种情况下,虽然损失,但由于折旧和摊销费用不需要支付现金,所以收入大于现金成本,企业也可以正常经营,然后通过其他努力使企业盈利,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必要转移股票。在第二种情况下,收入小于现金支付成本,即企业现金逐渐退出企业,企业不能长期正常经营,最终导致破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的债务负担较重,债务转换后可以扭转损失或损失小于折旧金额,可以考虑债务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