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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预算会计制度改革调整方向

发布日期:2024-11-27 浏览次数:

现行预算会计制度改革调整方向
 
1 实行政府采购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实行统一的政府采购制度后,采购资金不再分配给用户,而是直接支付给供应商。因此,需要改革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实施直接支付及其会计方法,以满足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的需要。增设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目前,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复杂,包括各级财政预算资金、需要购买商品或服务单位预算外资金、自有资金等收入、国内外贷款捐赠、各级政府规定的其他资金等,但实践规范政府财政行为不能在短时间内完成。作为一种过渡措施,设立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是非常必要和可行的。因为所有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资金都应存入财政设立的政府采购资金账户,所有政府采购资金只能从政府采购资金账户中支付,使财政能够有效地监督和控制政府采购资金的全过程。财政部门有权支付资金,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商,而不是通过任何中间环节,可以掌握每笔资金的最终目的地。
 
2 政府采购引用权责制
 
权责发生制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是基于权利和义务是否在本期实际发生。因此,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和费用水平,是国际公认的企业会计的一般原则。但目前我国正处于发展转型时期,预算会计体系不完善,预算会计准则尚未制定,现有员工技能有待提高。因此,在我国现阶段,预算会计基础不能“一步到位”地转变为权责发生制。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首先从政府采购引入权责发生制,时机成熟后逐步过渡。政府采购引入权责发生制,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更准确地核算采购货物的支出,特别是跨年度项目支出,更准确地核算,更好地实现财政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的比例和协调。
 
3 制定更完整的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是会计信息的高度集中,能够全面系统地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和财务资金的使用情况。政府采购项目和内容应增加在当前月度和年度财务报告中,充分反映行政机构政府采购的规模和金额,更好地管理和监督预算资金。
 
4 建立政府采购成本效益指标体系,建立政府采购成本效益指标体系
 
成本效益是矛盾的统一,两者相互条件,相互共存,相互矛盾,增加和减少。政府采购成本包括直接、有形的成本和间接、无形的成本。因此,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成本管理和控制具有深远的意义。与政府采购成本分析相对应,政府采购效益也包括两个层次:一是直接、有形的效益;二是间接、无形的效益。为了准确反映政府采购的成本和效益,必须建立科学的政府采购成本效益体系,不仅反映政府采购过程本身的直接、有形的微观成本效益,而且包括广泛、深远的政府采购宏观成本效益。在此基础上,控制各种政府采购活动的成本,降低不合理的成本,提高政府采购的成本效益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