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公司成为财务公司发展的长期战略目标
发布日期:2024-06-16 浏览次数:次
金融公司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为适应集团公司发展需要而诞生的金融企业。自1987年5月中国第一家金融公司东风汽车工业金融公司成立以来,金融公司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许多显著的成就。为集团公司的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经济金融改革面临的当下,金融公司未来向哪个方向发展是困扰中国金融公司发展的重大课题。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专门的分析研究,促进中国金融公司的发展,促进中国金融体制的改革。
金融控股公司可成为我国金融公司发展的长期战略目标
1. 重要性
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联合会、国际保险监管协会金融集团联合论坛1999年发布的金融控股集团监管文件: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在同一控制下,完全或主要为银行、证券、保险至少两种不同的金融业提供大规模服务。1999年,美国国会通过《金融服务现代法》,允许银行持股公司升级为金融控股公司,利用其控股下相对独立的银行、证券、保险营销子公司,通过集团经营从事任何具有金融属性的金融业务。
目前,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结构已被许多国家使用。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集团经营的一种系统模式。该商业模式的竞争优势在于,通过集团经营,完成了资产规模、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的快速扩张,提高了营运资金的整体效益。然而,在这种组织结构下形成的母子公司体系和多级法人的组织结构增加了组织结构的灵活性,并预设了风险防范机制。一方面提高了资产经营的专业水平;另一方面,由于从事不同金融业务的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也有效地防止了分支机构与其总公司之间业务风险的相互传播。
与实行全方位、集团化经营的外国银行相比,银行、证券、保险业在我国分行经营体制下的经营体制模式和组织结构存在明显的竞争劣势。在我国现行金融分行管理机制下,选择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结构,改革我国金融企业的组织结构,不仅可以改变个人作战的劣势,形成集团军,提高对外国银行的竞争力,还可以促进业务创新,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金融力量,整合集团外部资源,加强集团服务功能,促进企业集团国际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2. 概率
2.1 新《办法》赋予了金融公司制度创新的空间
(1)从组织形式来看,新措施允许外部投资者投资金融公司。新措施第十一条规定,金融公司资本主要从领导小组募集,可以吸收领导小组以外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股权(合格机构投资者原则上不转让金融公司股份,具有丰富的行业管理经验)。外部资金的干预,特别是外国投资的干预,不仅改善了股权结构,增强了经济实力,而且引进了先进的管理机制、经验和人才。此外,本办法没有规定外部股东的持股比例,这意味着在集团内部头寸分散的情况下,集团外部持股比例可能处于控股地位,金融公司可能成为集团外部金融控股公司的控股企业或股份公司。
(2)从金融公司投资的角度来看,新《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金融公司可以申请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这无疑使金融公司有机会成为金融控股公司的投资主体。
2.2 中国金融业出现了金融控股公司的雏形
目前,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引起了金融界和监管机构的高度关注,国内金融业的组织结构中也出现了不规范的金融控股公司原型。一是由金融资本控股,如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控股中信银行、中信证券、与保诚集团合资成立人寿保险公司,还利用其直属分公司、区域子公司、海外子公司和香港上市公司从事其他非金融业务,业务范围涉及银行、证券、保险、信托、金融租赁、工业、房地产、旅游、贸易、金融控股集团组织结构下的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另一种是由工业资本控股,如光大集团通过分立北京总部和香港总部,直接或交叉控制国内外19家上市公司和10家非上市公司,间接控制数十家孙公司,拥有光大、光大证券、光大信托,进入银万国证券公司,建立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参与保险,构成工业资本控股金融控股集团原型。此外,中国银行业前几年也开始探索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模式。1995年,中国建设银行与摩根斯坦利合作成立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与香港东亚银行合作,收购擅长投资银行业务的西敏证券,成立了从事香港和内地投资银行业务的东亚金融控股公司;中国银行在英国开设投资业务的中国银行国际已初步尝试建设金融控股集团。可以预见,随着金融并购活动的加剧和金融资本与工业资本相互渗透的趋势,我国金融组织结构将发生历史性变化。由多级法人组织组成的金融控股公司可能成为我国现行金融分行管理机制下一种新型金融集团化运作的组织模式,其发展势头似乎是我国产业在社会联合过程中逐渐崛起、蓬勃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
2.3 中国金融公司在混业初步经营方面有一定的经验
目前,大多数金融公司在不同程度上涉足金融市场,成为国债、公司债券和一级市场认购业务中资本市场的活跃参与者。金融公司利用各种金融市场金融类型,大大丰富了企业的资产组合;谨慎参与二级股票市场投资,也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收入。同时,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批准和支持下,许多金融公司积极参与货币市场的运作,成为银行间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2001年,中石化、武器两家金融公司还被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评为中国金融市场“50强”。同时,金融公司还加强了投资银行的中介业务模式,积极为集团公司的投融资重组改革提供金融咨询服务。东方集团金融公司通过快速融资和整合企业资源,为集团提供过桥贷款,迅速利用集团战略资产,在锦州港、民生银行等大型项目中发挥投资金融顾问的作用。中国电力、宝钢、三峡、大亚湾等金融公司最近分别担任集团债券的主要承销商,成功完成了债券包销业务。上汽金融公司被集团上市公司等7家理事单位聘为长期财务顾问,为集团上市公司和企业提供集事先咨询、参与、事后分析于一体的管理咨询、投资理财和财务顾问服务,与集团公司良性互动。此外,加强金融公司对外合作,涉足保险等领域,社会效应不断扩大。中国石油金融公司和意大利忠利保险公司成立了第一家中外合资人寿保险公司——中意人寿保险公司;中国电力金融公司成立国泰基金管理公司后,作为长安保险经纪公司的最大股东,在运营第一年获得了丰厚的回报。上汽金融公司和通用汽车金融公司计划合资成立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这反映了金融公司扩张和多元化战略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