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地方科研院所财务管理体系存在问题
发布日期:2024-04-21 浏览次数:次
当前地方科研院所财务管理体系存在问题
地方科研机构作为地方政府领导的机构科研机构,其任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形成科研成果和科技创新能力,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科技服务。2)争取中国资金对项目的支持,促进地方科研的发展。3)形成国内乃至世界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提高地方科研水平和影响力。面对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纵观大多数地方科研机构的财务管理模式,主要存在以下四个问题:
(1)未管理科研项目预算。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结算管理等方面,但大多数地方科研机构财务部门只负责公司工作资金预算管理,负责单位工作资金预算,科研项目预算,主要由项目研究小组和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一般情况下,项目经理组织编制项目成本预算,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报告。由于项目组主要由科研人员组成,不熟悉财务管理和要求,项目预算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获得科研费用,部分项目费用估计不足,科研管理部门不熟悉财务管理要求;另一方面,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和要求不完全清楚,难以有效审查和检查项目预算。这种情况导致项目预算和实际情况有一定的进出,一旦申报成功,资金难以按预算高效管理。同时也影响项目研发投入产出的进一步绩效评价。
(2)科研经费管理不到位。对于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产业科研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财政教育)〔2011〕434号)已有明确规定。从目前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的发布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主要由专项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两部分组成。由于地方科研院所生产经营收入较少,单位自筹资金主要来自其他财政渠道。目前,地方科研院所财务部主要根据资金来源进行管理。由于科研项目专项资金来源不同于单位自筹资金,一般在财务账户上分开会计,项目资金没有统一管理。此外,目前大多数地方科研机构仍将科研项目资金交给项目经理管理。财务部只负责收支和会计,不按预算检查项目资金的应用,导致项目资金支出不合理。在项目结束验收时,资金支出往往与预算不一致。
(3)财务管理不参与研究成果和绩效奖励评价。目前,大多数地方科研机构的科研奖励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论文奖励,根据科研人员发表的文章进行奖励。二是项目奖励,根据项目评估结果、获奖情况、产生的经济效益等科研人员完成项目的情况,对科研人员进行奖励。三是科研人员的日常绩效工资。其中,前两项奖励主要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第三项由单位人事部门管理,财务部仅根据科研管理部门和人事管理部门的通知给予奖励。财务部从不参与整个科技奖励过程,也不计算科研项目和论文的完成成本。此外,许多地方研究机构也更注重论文的发表,只根据论文发表的期刊进行奖励,没有评价论文的质量和科学价值。一方面,科研奖励明显不公平,严重挫伤了科研人员的研发热情;另一方面,一些科研人员脱离了科技创新的主要地位。削弱了科研奖励在促进科技创新中的应有作用。
(4)财务管理未能满足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的要求。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注重科技创新,更注重科研与经济的结合。从近两年国家和省级应用研究项目的申报和发布情况来看,越来越多的项目以企业为应用,承担主要项目,越来越多的项目进行工业示范和生产试验。从科研分工的角度来看,地方科研机构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应用项目,为区域经济建设提供支持。因此,与企业进行技术合作,共同承担科研项目,通过横向项目,对企业面临的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将显著增加。然而,大多数地方科研机构的项目管理仍然停留在资金管理上,没有建立项目成果和技术的财务评价机制,也没有评估科研成果转化的可行性、经济效益和风险,完全不符合中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