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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财务报告“本质重于形式”的质量要求

发布日期:2024-02-11 浏览次数:

讨论财务报告“本质重于形式”的质量要求
 
1. 强化实质重于项目在财务报告表中的形式应用
 
在中国传统企业中,财务报告一般是在会计期间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经营成果。财务报告中的项目一直主要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获得的会计信息在形式上确实是可验证和可验证的。然而,历史成本的测量方法只能反映过去时态的价值,这种测量方法获得的会计信息与信息用户的现状和未来决策的相关性显著降低。现有的财务报告,如资产负债表,一些资产负债项目已按照实质性重于形式的原则计算,并在报表中披露了坏账准备和减值损失,在一定程度上真正反映了资产的当前价值,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资产或负债,特别是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无法确定未来的风险变化和现金流量,因此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原则显然不合适,取而代之的是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虽然目前还没有完全形成活跃的市场环境,这种做法并不能实质性地反映资产或负债的当前价格,但不难看出,计量原则本质上比形式更重要,是资产负债的真实反映,必然是未来会计计量的趋势。
 
2. 合并报表的应用
 
在财务会计中,长期股权投资有两种会计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用股权法或者成本法进行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没有控制、共同控制、无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正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比例是单位表决权资本总额大于等于20%,或者虽然投资小于20%,但有重大影响的,也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比例小于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者对其他单位的投资比例大于或者等于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但没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计算。由此可见,制度上所谓的持股比例只是一个正式的标准,是否有控制权,是否有重大影响,是经济业务中最实质性的内容。
 
3. 加大对非法披露财务报告人的处罚力度
 
例如,增加违法行为的成本。上市公司敢于非法经营,社会中介机构敢于欺诈部分公司或上市公司,主要原因是欺诈获得的利益和收入远远高于成本。因此,建议欺诈财务报告上市公司,不仅要严格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没收非法收入、高罚款、市场禁令等,如情节严重,还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对参与欺诈财务报告的社会中介机构,还要严厉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限制相关财务从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甚至永久不能从事自己的工作和相关职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对上市公司提供的虚假财务报告给投资者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从本质上消除此类违规行为的发生,并对其他行业发挥警告作用。
 
4. 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判断力
 
提高财务人员的基本素质是实施这一原则的可靠保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许多事项或交易在法律形式或经济本质上不一致,有些甚至偏离,因为制度不仅给予事项或交易的绝对规范,这需要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研究新问题,解决新问题,以提高他们的专业判断力。同时,我们必须真正以诚信为基础,加强诚信教育,遵守会计准则,道德第一,坚决不做假账。当事项或交易的经济本质与其外部法律形式不一致时,财务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判断力。
 
5. 结语
 
要研究事物发展的规律,必须通过现象找出其本质。会计作为一种商业语言,通过对特定经济实体的业务进行会计量、确认和报告,其目的是向报告用户提供能够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业务成果的财务信息,并反映经济实体管理层的委托责任,有利于财务报告用户做出相应的决策。经济发展越多,财务人员的地位和作用就越重要。虽然会计不是经济主体业务的相机,但通过财务行为处理的财务数据产生的信息至少应该能够真正反映经济主体的事项或交易的本质,这样的财务信息是有用的。从当前经济形势来看,全球经济一体化,各种经济业务复杂,使发生或未来事项或交易,根据法律形式可能掩盖事项或交易的经济本质,使经济实体获得利益,可以选择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会计方法,导致财务信息质量低,严重扭曲财务数据。因此,在财务实践中,坚持实质性重于形式的会计原则具有理论依据,得到了国内外会计行业的广泛认可。坚持适度应用比形式会计原则更重要,对规范财务工作会计行为,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经营成果,对提高企业财务报告质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