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山西省金融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发布日期:2023-09-03 浏览次数:次
实现山西省金融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1)注意顶层设计
加强资源整合,形成资源规模协同作用。根据安徽省经验,建设山西金融担保集团,充分发挥资本集聚优势,寻求新第三董事会等平台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促进股权整合,拓宽融资渠道,在金融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实现资本市场资本补充,进一步增强其发展基础和担保能力。
(二)加强区域布局建设
建立以省市为主、辐射县的担保布局。一是以山西省担保集团为母体,省会太原17家担保机构通过股权转让归山西省担保集团所有,原机构作为担保集团太原营业部开展业务。二是城市分别完成了城市原机构的整合。
(三)加强政策监督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对风险来源的监督和控制。主要加强对金融行业申请的监督,明确必须满足的条件,提交申请程序,实行严格的审计、访谈和承诺制度监督。二是建立分级监督体系。在日常监督中,贯彻“本地化”、“层次化”的监督原则,明确各级监督部门的职责,建立高效有序的日常监督体系。充分利用和发挥市县级监督部门的地理优势,形成省、市、县三级相对完善、合理的监督体系。三是完善政策补偿制度。第四,完善评估机制。
(四)增强机构内生能力
一是提高专业发展水平。立足资源和服务链,坚持主营业务,深耕细作,找准自身定位,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优势,锁定目标群体,开发量身定制的产品和商业模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通过建立健全再担保体系,创新银行担保合作模式,完善风险补偿机制,调整投资比例限制。三是重视产品创新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