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审计试点情况
发布日期:2026-07-08 浏览次数:
在交通建设项目审计过程中,我们经常发现项目竣工决算超出预算(预算)现象,超出预算(预算)计算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变更,变更往往大大超出原设计和审计人员的逻辑分析,审计人员怀疑有虚假变更,但变更程序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签字,审计人员可以根据现场测量审计护坡、边沟、交通工程等可视工程量的真实性,但难以审计隐蔽工程变更的真实性和必要性,因为无法获得充分准确的审计证据。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尝试对交通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实时跟踪审计。这里提到的跟踪审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全过程审计(施工前财务收支审计、施工期间财务收支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也不是检查审计决定(意见)实施情况的后续审计。但投资者(代表国家投资单位)派审计组(或社会审计组织)到施工现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施工预算、施工组织、现场施工、工程计量、工程计价、工程变更单价、工程结算、财务收支等)进行实时跟踪审计监督。
跟踪审计试点情况
先后对长潭高速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株洲航电枢纽工程、长沙霞霞
凝港二期工程等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试点,其中长潭高速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已审计完毕,其余跟踪审计工程仍在进行中。长潭高速公路路面改造工程跟踪审计现介绍如下:
湖南省长沙至湘潭高速公路是京珠高速公路的一段,始于长沙市东北牛角互通,止于湘潭马家河。主线全长44.76公里,为双向四车道,设计行驶速度120公里/h,路基宽度27.5m,路面宽度24m,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该路始建于1994年7月,1996年12月竣工通车。
长潭高速公路通车后,交通流量迅速超过原设计流量,大吨位车辆快速增长,货运车辆普遍严重超载,导致道路病害严重,导致行车速度降低、交通能力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增加,维护成本增加。为此,经组织专家论证,报省政府批准,决定改造长潭高速公路,委托社会审计组织对项目结算进行跟踪审计试点。
长潭高速公路路面改造工程结算跟踪审计范围为沥青路面加铺、路基保护、桥涵加固、路面防排水处理、交通工程、旧路处理、附属工程等。路面改造工程结算(建设安全部分)最终批准为350元、337元、620元。通过对工程施工预算、工程变更、计量支付、工程结算全过程的跟踪审计,共减少40元、350元、645元。具体分步审计结果如下:
1、施工阶段预算审计:
该项目的几个主要合同(1)、2、3、4投标)价格由招标确定,审计是项目开工近2个月才进入现场。因此,只审计后续项目预算,预算总金额为11063108元,审批金额为9572008元,审批金额为1491101元。
2、施工阶段变更令审查:
项目变更使总送审金额为100、094、605元,审批金额为65、773、864元,审批金额为34、320、742元。
3、施工阶段计量支付及结算审计:
项目计量、支付、结算总额为354、876、422元,审批金额为350、337、620元,审批金额为4538、802元。
①352、941、047元、348、461、165元、479、882元。
②交通维护工程计量支付总额1、935、375元,审批金额1、876、455元,审批金额58、920元。
在项目跟踪审计中,我们将管理审计理论运用到项目管理中。审计。
计划组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计划项目预算成本、已完成项目预算成本、已完成项目实际成本三个关键指标进行动态控制,及时分析预测预算超支和计划滞后,加强建设项目的预测评价和过程控制。特别是在审计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建立严格的计量支付程序,坚持先审计后付款和“一支笔”制度。具体来说,审计组应会同施工单位和监理对每一个隐蔽工程和每一道工序进行现场检查验收,严格审查每个计量支付和变更工程的单价和数量,确保工程成本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有效控制工程投资。
总投资为42216万元,竣工决算反映的工程造价为378、054、670.69元,节约投资44、105、329.31元。
项目计划工期为一年,2003年5月29日开工,2003年11月29日恢复通车,2003年12月28日完成扫尾工程,实际工期为7个月,比计划工期提前5个月完成。工程质量经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检验评定为“优秀工程”。
从实施效果来看,跟踪审计明显优于普通事后审计。通过现场实时监督和严格审查计量相关数据,确保工程计量计价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特别是有效防止隐蔽工程虚假变更和高估,大大提高工程审计质量,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控制工程成本、促进工程建设管理和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长潭高速公路跟踪审计的经验得到了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李安主任指示,未来所有在建或新建的重点建设项目都应进行跟踪审计。为此,我们制定了《湖南省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使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制度成为长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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