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审计重点及方法
发布日期:2025-11-21 浏览次数:
施工招标审计重点及方法
国家对项目招标审计有明确规定。国家审计署《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审查国家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应的招标投标和工程承包情况,审查招标程序及其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1、开标前做好审计工作
(1)审计施工单位数据的完整性。检查所有图纸数据是否与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面积、施工标准一致,是否存在错误。图纸不均匀,将给双方今后的合同履行和工程结算留下隐患。对于“三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三超(超计划、超面积、超标准)工程”,不得实施招标。
(2)审计投标人情况的真实性。对投标人进行综合审查,排除不合格施工单位,降低合同授予不合格投标人的风险,为投标人选择优秀承包人创造良好条件。
(3)审计招标文件内容的全面性。招标文件的审计主要是审查文件内容是否全面,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是否经主管部门批准;审查投标开标时间和地点是否明确,应用定额和执行文件是否统一,图纸数据说明是否清楚,标准依据是否合理。
(4)审计基础设施工程标底的可靠性。标底审计是招标审计的关键。标底是否正确,关系到招标工作的成败。
2、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工作
(1)开标审计。主要审查开标时是否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是否密封;审查开标前是否召开准备会议,充分估计招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2)评标的审计。主要审查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是否合理,评标程序是否正确,是否按照“认真、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客观、全面、竞争优化、严格保密”的原则,是否按照“信誉好、价格低、工期短、质量高、管理严格、组织密度”等标准确定投标单位。
(3)对目标的审计。首先,审查投标人是否与合同实质性内容背道而驰的其他协议;投标人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是否能保证中标项目既不转让也不肢解。其次,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评标原则选择,投标确定后是否有变更中标人的借口。最后,审查投标人是否持中标通知书到招标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并办理相关手续。
3、重点做好决标审计
招标审计必须做好施工决标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应了解目标的依据和标准,确定理由的充分性和可能的欺诈行为,并逐项比较合同与招标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的一致性;中标合同金额和日期与合同规定的一致性;合同中投标人承诺的充分性。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平性和完整性,重点审查施工内容、工程总成本、质量保证条款、违约责任和施工期限。防止严格要求投标,签订合同时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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