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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5-10-16 浏览次数:

中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渡时期。转变政府职能和经营机制是这个时代的主题。由于新制度尚未完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对应的法律制度不完善,社会监督制度仍不完善,社会经济生活中必然会出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由于部分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管机制不完善,预算内外资金失控,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部分单位领导干扰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指示、指示、强制篡改会计数据,转移国家资产,偷税漏税。会计人员“站不住,站不住”的现象依然存在,甚至有的单位领导和会计人员串通贪污国家财产。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很多,但监督机制并不完善,尤其是现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下单位会计监督难以发展有效作用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改革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实行会计委派制度势在必行。
目前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
会计分配制度就像一把“双刃剑”。在市场经济不能自我调节会计信息的供需矛盾中,发挥政府监督的作用。通过对会计人员的统一管理,建立了以会计监督为核心、政府与市场相互作用的监督约束机制。但从实践的角度来看,会计分配制度并不完善,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会计派出机构权威性不够,会计监督保障力度不够。
国有控股企业会计委派制度的特点是国有控股企业的一个部门成为会计派出机构,管理派出的会计人员。在这种经营模式下,派出的会计人员直接上级为产权单位部门负责人,而国有企业经营者直接由产权单位负责人领导。这种派出模式质疑了会计派出机构的权威地位。同时,内部人员管理的特点明显,会计监督力度大大降低。
2. 内部法人结构不合理,会计监督支持力度不足。
现有国有企业经营者一般由政府任免,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经营者往往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于一体,既是董事会决策者,也是管理领导,同时控制监事会,权力过于集中,使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无用,财务监督支持不足。
3. 经营者和委派会计人员的责任和权利失衡,影响会计监督。
虽然会计法对经营者的权限有很大的限制,但实际上经营者对企业资产的使用、处置和分配有很大的自主权。但缺乏法律对其经营造成的企业损失和国有资产损失责任的定义和可追溯性。相比之下,委托会计的权力要小得多。他们不能自由深入企业的各个环节,了解企业的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
4.任命会计人员的地位和待遇较低,导致其责任心较弱,对违反财务纪律和会计法的行为视而不见。一些会计人员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违反了自己的职业道德,甚至是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