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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服我国文化产业投资不足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5-05-27 浏览次数:

克服我国文化产业投资不足的问题
 
(1)改革文化产业融资办法,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限制
 
中国金融专家王宝健、肖瑞林曾尖锐指出,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加强金融干预。如果没有全面的金融干预,文化就不能真正进入产业建设。良好的金融环境是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础。鼓励文化产业的金融干预,加强文化产业与金融的融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
 
1 鼓励文化产业的金融干预,完善融资手段。在投资来源方面,鼓励企业、个人和海外资金建立文化企业。在投资方式上,采用独资、合资、合作、合资等方式;可以投资资金、土地、无形资产和技术投资;也可以通过股票市场发行股票、债券和文化彩票筹集资金。此外,还可以通过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合资股本贷款、循环贷款、产权市场溢价转让拍卖、项目贷款等间接融资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为了提高文化产业资源配置的国际化程度,我们也可以大胆引进外国投资。
 
2 放宽对私人资本进入的限制。目前,我国文化产业进入壁垒仍较高,民间投资深度明显不足,这不仅体现在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市场准入条件的不平等上,也体现在我国民间资本与外资的区别对待上。为了充分调动私人资金,开放投资渠道,作者认为:首先,打破垄断,鼓励竞争,支持私人力量投资文化项目,实现文化投资实体和融资渠道的多样化,使市场在长期资源配置中发挥主要和关键作用。国家(政府)主要依靠宏观经济政策引导文化市场,然后引导分散的企业投资,建立许多私人投资实体。目前,要进一步明确投资主体的分工和投资责任,根据国家文化产业的特点和文化市场的供求情况,将文化产业建设项目划分为竞争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要真正确定企业是基本的投资主体。政府应尽快减少对竞争性项目的投资,重点投资大型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将竞争性项目的投资主要放在民间投资上。通过制定相关税收政策,鼓励个人和团体投资和捐赠文化事业,鼓励工商企业和社会人士赞助文化产业。其次,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承诺对外开放的文化领域也应向私人资本开放,改变文化产业领域外国资本的“超国民待遇”。原则上允许国内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同时,我国对外资准入时间的限制不适用于国内民间资本。
 
(2)进一步加强政府在文化产业投资中的地位和作用
 
鉴于对我国文化产业投资现状的分析,应加强政府在文化产业投资中的地位和作用。政府在文化产业投资中的作用不仅体现在通过政府财政拨款直接投资文化产业上,更体现在政府在文化产业投资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和至关重要的作用上。
 
1 制定相关文化投资法规、章程、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通过监督实施,形成一套有效规范文化投资的法律法规体系,使文化产业投资有法律、有章可循。
 
2 引导投资方向,调整投资结构。随着我国文化产业建设的大力推进,许多地区遇到了文化投资短期效益与长期回报的矛盾,遇到了政府公共投资与企业商业投资的联系,以及如何分担投资风险和投资效益。这就要求政府全面考虑,采取必要的投资优惠政策,促进更合理的投资结构。
 
3 共同参与,共同投资。政府可以通过与文化企业等投资主体共同投资,不仅分担了企业等投资主体的风险,而且客观地减轻了政府在文化产业投资中的压力。
 
4 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投资环境是国内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改善投资环境实际上是为了改善播种和收获之间的联系。因此,为了吸引更多的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政府必须不断改善投资环境。改善投资环境不仅是政府的长期任务和工作,也是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