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管理过程_财务海南
欢迎访问财务海南!
0898-65859863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

分析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管理过程

发布日期:2025-02-23 浏览次数:

(1)分析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管理过程。由于债转股,企业资产的经营效率不能提高,但债转股改变了企业的治理结构。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将股权出售给第三方,实现资产,在企业重组中发挥作用,引进战略投资者,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带来相关技术和产品,提高企业的资产经营效率。
 
但问题是,资产管理公司能否有效地行使决策权?虽然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甚至持有股份,但股东管理权的行使仍面临以下障碍。首先,资产管理公司面临着不同行业的转让企业,没有专业的管理能力,这是其行使股东权利的第一个障碍。第二个障碍来自企业内部控制。虽然资产管理公司的加入有助于打破企业原有的内部控制,但作为一个特殊的阶段性股东,其持股月不是直接经营企业,而是一种回收债权的手段,其作用更类似于优先股,旨在获得回报而不是行使经营决策权,因此与母公司或其他行业股东相比,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主导地位要弱得多。第三个限制只是来自现行制度的限制。现行的国有企业制度有多少政府和企业,资产管理公司试图通过控制企业人员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因此,我们可以考虑将债转股的股份转换为优先股。资产管理公司要求银行委托转股成为国有企业的大股东,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监管成本高的问题。如果将这部分股份转换为优先股,具有以下突出特点:1、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定息获得红利,优先股持有人有优先赔偿权,其投资可获得稳定回报;2.、虽然优先股持有人没有选举权,但他们有权进行二级业务干预。也就是说,如果企业连续几年亏损,不能分红,优先股股东有权召开董事会,要求变更管理层。
 
(2)从债转股实施的角度进行分析。
 
1.确定债务重组的目的。合理确定债务重组日期,可以区分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纠纷。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在债务重组日开始计量债务重组损益,并计入当月损益表。债权人在此日成为债务人的股东。企业此后破产的,原债权人不再有优先偿还债权;债务人资产负债表上的债务减少,所有者权益相应增加。那么如何确定债务重组日呢?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日期为债转股开始日期,即债务重组完成日期。这与会计上一项经济业务的确定时间一致。例如,债务人A公司与债权人B公司协议将A公司债务转换为股本,A公司于2000年6月15日办理增资批准手续,并向B公司出具出资证明,2000年6月15日为债务重组日。
 
2.股权实现。债转股后,资产管理公司成为企业的阶段性股东。干预企业的目的不是控制企业的经营权,而是实现未来的股权实现,收回投资,解决不良资产的风险。股权能否实现,收益是否与资产管理公司承担的巨大风险相匹配,是债转股措施真正实现目标的根本,也是债转股持续发展和完善的动力。实现股权的一般渠道有三个:回购、上市和转让。企业回购股权,要求企业迅速扭亏为盈,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在短期内收回投资,但这是不现实的。
 
例如,北京水泥厂债转股后年利润预计为2000万元,即使全部用于回购高达5亿元的信达股权,也需要25年,这显然是资产管理公司无法接受的。因此,水泥厂母公司(北京建材集团)以集团优质资产设立了拟上市募集的子公司,作为回购信达股权的安排。至于上市,现阶段证券市场不完善,投资者心态不成熟,会导致股市更大波动,相当于向公众引入不稳定因素,这也是不合理的。向第三方转让无疑比前两种方法更有优势。由于自身的特点和对企业所在行业的不熟悉,资产管理公司并不能真正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资产管理公司将股权转让给同行业其他先进企业或其他资产所有者后,收回了投资,企业获得了发展的内在动力,优化了资源配置。股权转让过程实际上是国民经济布局战略调整的过程。这对形成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发展非国有经济引进外资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