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农业投资基金案例分析
发布日期:2025-01-11 浏览次数:
F农业投资基金案例分析
(1)F农业投资基金背景
S集团是国家农业相关领域的龙头企业,正在努力建设新的融资平台。农业产业基金募集平台的建立正好可以满足集团快速发展的需要,从而缓解集团农业相关项目的投资不足。成立北京M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立和管理投资基金的金融运作模式,不仅可以为会员单位开辟更广泛的融资渠道,还可以建立外商投资平台,使企业向金融化转型。
(二)F农业投资基金架构架构
北京M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GP),S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北京M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有限合伙人,参与基金的投资和日常管理(LP),参与基金份额认购,同时为基金提供一定程度的信用增级,在特定情况下为投资者提供秘密保障,提高基金的整体安全性。合格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作伙伴(LP),只参与收入分配。基金成立后,投资各子项目,取得相应报酬后,优先分配给LP,再分配给GP。
(3)F农业投资基金拟投资股权项目举例――A生态休闲农业项目
A生态园林集团公司主要从事生态养生、休闲农业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计划筹集6000万元用于建设特色生态商业体系。A公司投资前估值3.4亿元,本轮计划融资6000万元,增资后估值4亿元,新投资者占增资后公司股份的15%。在本轮增资中,F农业基金计划投资4000万认购企业新股,占增资后企业股权的10%。
1.投资保障条款。(1)业绩赌博要求和股权补偿:A公司承诺公司实现经审计的实际税后净利润标准。因各种原因未完成业绩要求的,A公司应当以股权形式补偿基金。(2)回购条款:公司未在约定日上市或者收购的,基金有权要求公司通过适当的安排赎回部分或者全部股权。
2.退出计划和计划。(1)上市退出:公司计划三年后在国内创业板或中小板市场上市退出。(2)控股股东回购:根据投资协议,如果公司在约定日期前未能成功上市,实际控制人或公司将按年收益的15%回购投资者的投资份额。
3.投资收益计算。假设根据投资后4亿元的公司估值,基金计划投资4000万元,占公司总股份的10%。公司计划于2014年上市,发行25%的股份。根据公司2013年的盈利预测,保守、正常、乐观的净利润预测分别为7000万、8000万和1亿,发行市盈率分别为3000万、40、基金收益50倍计算,上市时投资回报计算如表1所示。
根据上述案例的综合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农业基金的设立符合《合伙企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根据上述对基金、基金经理、S集团、拟投资项目的综合分析,以及项目后期管理的安排,可以说在实施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后,项目风险可控,农业基金拟投资项目为债权和股权交叉投资,同时分散风险,扩大收入,此外,农业基金还有S集团保险,大大提高了基金的整体安全性。S集团是一家实力雄厚的行业龙头企业,是各金融机构积极争取的优质合作伙伴。通过创新的基金产品,可以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而基金化、主动管理业务也将是创新农业投资的发展趋势之一。在这种情况下,农业基金的投资不仅可以是生态农业A公司的股权项目,还可以是农业配套设施建设的热带果蔬配送中心项目,不同于传统银行仅贷款支持农业的简单模式,创新了金融支持农业的方式,提高了投资者的收入水平。就案例中单个股权项目的年回报率而言,如果项目公司上市,可以翻倍,最低回报率将为假股真债模式的15%,因此在综合收益方面对投资者有吸引力。综上所述,农业投资基金也得到了农业、金融等监管机构的支持。可见,设立F农业投资基金的案例是可行的。同时,基于上述农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案例,也反映出设立农业投资基金在缓解涉农项目投资不足方面发挥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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