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医院会计核算的影响
发布日期:2023-10-27 浏览次数:
营业税改革增值税在中国的全面发展是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的又一次深刻变化。在公立医院财务管理方面,其会计、科研经费管理和税收负担水平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一、营改增对医院会计核算的影响
医院财务制度将医院收入分为四部分:医疗收入、财政补贴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其中,医疗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和财政拨入的科教项目收入属于医疗活动收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医院从事非医疗活动取得的其他收入按规定征收。营改增后,为适应增值税会计,医院应设立“应缴增值税”科目,并设立“进项税”、“销项税”、“已缴税金”、由此可见,营改增后医院的会计往往复杂,这无疑给医院财务人员带来了新的挑战。
二、营改增对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影响
大型公立医院,特别是大学附属医院,强调医疗、教学、科研三位一体的全面发展,科研经费项目众多。根据科研经费项目资金来源渠道的不同,科研经费分为横向经费和纵向经费。纵向经费来自国务院各部委和各级地方政府,如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属于财政资金和非税务业务;横向经费来自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属于医院缴纳增值税的应税业务。
(一)对水平资金入账金额的影响
案例一:某医院课题组从W公司获得科研经费10万元用于科技咨询服务。
营改增前,由于营业税是价外税,医院确认的会计账面收入与科研经费收入一致,均为10万元。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是价内税,医院确认的会计收入=科研经费收入/(1+6%)=10/1.06=9.43万元,差额0.57万元确认为增值税销项税。
(2)对横向科研项目成本的影响
科研项目的成本包括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实验外包费、技术引进费等,其中劳务费和差旅费占很大比例。但劳务费、差旅费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产生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销项税,必然影响医院科研项目的成本管理。可见,积极控制劳务费和差旅费在科研项目成本中的比例,重视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管理,对降低横向科研项目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三、营改增对医院税负水平的影响
营改增的目的之一是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但对于大型公立医院来说,营改增可能会导致医院的税收负担不减反增。
案例二:某医院招收一批进修医生,取得进修费收入2.3万元。
营改增前,学费收入开具营业税发票,适用于文化体育产业3%的税率。同时,企业在申报营业税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的税率分别为7%、3%和2%,会计处理如下:
收入:
借:银行存款2.3万万
贷款:其他业务收入2.万万
纳税时:
借:管理费用77288
贷款:应纳税款-应纳营业税
6900(230000*3%)
-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483(6900*7%)
-附加教育费
207(6900*3%)
-附加地方教育费
138(6900*2%)
营改增后,医院进修费收入开具增值税发票,适用税率为6%。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会计处理如下:
收入:
借:银行存款2.3万万
贷款:其他业务收入
21691{230000/(1+6%)}
应纳税额-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19
缴纳其他税费时:
借:1562.28管理费用
贷款: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额M
-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911.33(13019*7%)
-附加教育费
390.57(13019*3%)
-附加地方教育费
260.38(13019*2%)
在不考虑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情况下,医院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为2.3万元,收支余额为22272元;营改增后,医院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为216981元,收支余额为215418.72元。可见,收支余额减少,医院税收负担不减反增。
四、应对营改增的具体策略
(1)加强税法政策宣传
作为营改增工作的主体,医院工作人员对营改增的态度非常重要。医院在优化管理、改革制度的同时,更要注重营改增政策的宣传培训。公立医院可以通过宣传各项税收政策,举办专项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对营改增有清晰的认识。财务人员要积极了解相关信息,积极成立学习小组,确保财务团队的专业化。通过开展一系列相关宣传活动,提高大家对营改增的认识,利用宣传板、办公OA系统、LED大屏幕等形式向医院医务人员传达营改增政策热点,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2)会计科目细化调整
事实上,医疗收入是免税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医院规模逐渐扩大,在医院总收入中,非医疗收入的整体收入比例和数量不容忽视,而不是医疗收入根据我国相关税收法律制度,必须纳税,因此作为纳税主体,公立医院具有非常特殊的性质,即应税收入和非应税收入共存的特点。可以说,应税收入与非应税收入的界限是衡量公立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指标。
根据财务会计需要,在科教项目收入下设置“应税经费收入”、“非应税经费收入”明细科目,在其他收入下设置“应税收入”、“非应税收入”明细科目,相应的支出科目也应设置应税和非应税明细科目。医院根据增值税的特点,调整自己的会计制度,识别相应的税务业务,确保相关人员在处理业务或进行数据分析时能够清晰区分。此外,通过对医院财务人员的培训,避免应税与非应税业务的混淆。
(3)加强票据管理,做好纳税筹划工作
增值税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可以扣除进项税,在非医疗活动中,如科研基金、一些大型附属医院财务部门,面临大量增值税支付工作,医院按预算支付,不能提前纳税,科研人员只能提前纳税,严重影响科研工作的发展。医院购买设备时,选择提供专用票的买家可以扣除进项税,享受政策福利。因此,医院应逐步加强增值税业务管理,设立专门机构,确保税务工作的全面、清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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