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期会计的定义
发布日期:2023-07-24 浏览次数:
(1)套期会计的定义
套期会计通常被认为是对主体面临的风险的一种防范。它是通过套期工具的价值或现金流与被套期项目的价值或现金流的相反方向变化来实现的。但是,如果企业的套期行为是按照正常的会计方法来处理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形成的利润和损失往往不能在同一时期的损益中得到确认。为了从会计中反映套期保值的经济后果,需要采用特殊的会计处理方法,使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相互抵消的公允价值和现金流变化能够同时在损益中得到确认。这种特殊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套期会计。
(2)被套期风险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风险,管理层也试图使用各种管理工具来控制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但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能正确地反映出来,这给管理层带来了很大的问题。套期风险有两个问题:一是难以测量具体值,二是难以评估套期风险的有效性。套期风险对套期风险的影响应该是直接和明确的,而不是间接和不明确的。因此,本准则所承认的风险只有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和信用风险。
(3)套期工具的范围(3)套期工具
一般来说,只要衍生工具符合套期有效性的要求,就可以指定为套期工具。在某些情况下,非衍生工具也可以指定为套期工具。
1.卖出期权。由于主体出售的期权的潜在损失可能远远超过相关被套期项目价值的潜在收益,因此本准则严格限制出售期权作为套期工具的指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1998年,《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IAS39)对销售期权的使用非常谨慎,只允许指定销售期权作为套期工具,即销售期权用于抵消当前购买的期权,包括其他金融工具中的期权。1998年6月,SFAS133《衍生工具与套期活动会计处理》(SFAS133)对卖出期权的规定更加灵活。除IAS39规定外,SFAS133还允许将卖出期权与被套期项目确认的资产或负债作为资产组合工具,只要公允价值变动造成的利益与公允价值变动造成的损失相同,就可以将卖出期权作为套期保值工具。虽然SFAS133的规定相对灵活,但需要通过上述测试程序。因此,使用出售期权进行套期保值将导致高成本,这对企业来说可能不是一件好事。
2.非衍生金融工具。IAS39规定,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只能用于外汇风险套期。SFAS133规定,非衍生金融工具只能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作为套期工具使用:一是对未确定承诺汇率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进行套期;二是对外商净投资外币敞口进行套期。可见,SFAS133比IAS39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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