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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创新与作用

发布日期:2023-06-28 浏览次数: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体系的创新与作用
 
为弥补我国原成本会计制度的缺陷,加强企业产品成本会计,确保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财政部于20xx年8月发布〈〈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20xx-17号),并规定从20xx年1月起在大中型企业试行。
 
(1)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创新点
 
1.重新定义产品,即产品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的成品,以及企业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2.将行业分为制造业、农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业、信息传输业、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业等11类,对各行业如何实施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
 
3.规定制造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和条件,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运营成本法,收集和分配不能直接归属于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
 
4.规定企业可以采用标准成本法对直接材料进行日常核算,但期末应将直接材料的标准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5.制造成本核算内容规定,即制造成本是指企业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的间接成本,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管理人员工资劳动保护费季节性环保成本和维修期间停工损失。
 
6.为满足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还可以多维、多层次地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多维度,是指根据企业相关部门的生产过程及相应的成本管理要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结合产品维度工艺维度、车间团队维度、生产设备维度、客户订单维度、变更成本维度、固定成本维度等不同成本核算对象的多层次,是指根据企业成本管理的需要,分为企业管理部门、工厂车间、团队等成本控制水平。从中可以看出,成本核算制度打破了以产品为成本核算对象的传统思维,拓展了基于运营确定成本核算对象的新思路,实现了分层次管理成本的新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