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税收征管难点及解决办法
发布日期:2023-01-03 浏览次数:
1.解决税务管理问题的措施
1.企业所得税征收措施1
通过制定和完善税务会计制度,管理企业所得税,进一步核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标准与企业财务制度的差异,方便企业申报,加强企业所得税工作的核查管理,同时教育培训企业财务人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财务人员的会计水平,进一步满足会计核查征收要求,改革现行税务管理制度,建立“以信息化管理为支撑,以征管专业分工制度为保障”通过集中征税、专业管理、重点检查等,借助宣传培训,企业财务人员可以进一步了解税收政策,正确计算税收,正确填写新纳税申报表,提高企业所得税会计水平。
1.缴纳2人所得税的措施
对于建筑安装行业,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或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承担建筑安装行业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作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通常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未扣缴义务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法律、法规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根据每月工程竣工量,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需要预缴个人所得税,并按年结算。项目需要跨年作业的,个人所得税需要按年收入预缴、预扣、结算。对于难以按年收入划分的所得税,可以按月预缴税款。职工工资按月支付,单位不得拖欠,可以合理降低个人所得税缴纳比例。
1.3分包工程征税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
对企业来说,要建立健全内部监控制度,严格规范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同,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对于分层分包的项目,需要制定自己的工程成本计划,严格控制施工成本。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选择承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招标进一步确定施工单位。对于选定的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工程要求。在工程承包过程中,企业双方需要签订承包合同。签订合同前,需要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具体规定。对于合同条款,需要企业技术、计划财务审计等部门的审查。
1.4.申请外经证的优势
纳税人临时到其他地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税务管理中称为“外出经营”。因此,《外经证》是税收征管的纳税证明。对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如需临时到其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这种情况下,需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当地税务机关填写的外经营活动税务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核登记,然后在一定程度上接受税务管理。纳税人外出经营生产,经营活动时间超过180天的,需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外地建设项目必须办理外经证,合理避免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异地缴纳、税务机关抢税源的矛盾。
1.5.树立纳税人的纳税观念
仅从总承包和分包的概念来看,并不是说下一份合同不含税就降低了成本。总承包、分包甚至以下合格单位的税收都可以特别代表,只需要缴纳一次税。因此,有必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纳税人充分认识到税法的重要性,利用税法可以帮助纳税人保护自己的权利和保护自己的权利。在分配税收利益和权利义务的过程中,税收立法需要将纳税人视为权利主体,充分关注纳税人的权利;在处理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关系时,必须将两者视为税收法律关系的平等主体。
2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阐述了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特点,分析了建筑施工企业税收征管的难点,结合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帮助巩固和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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