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和辅助服务业务应缴增值税管理
发布日期:2023-01-02 浏览次数:
一、开票点管理
1.增值税管理责任应明确
各开票点的直接管理人员明确为各货运营业站负责人,将工作作为车站整体工作的一部分,提高领导意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各货运营业站指定专人负责开票,明确责任,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和方法,引入相关奖惩制度,提高开票人员的积极性。
2.完善相关制度
把增值税管理作为货运工作的一部分,将增值税管理的相关要求、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则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补充完善相关铁路运输收入制度、货运规章制度,制定相关业务流程,从制度上形成统一,更有利于制度的实施,防范风险的发生。
3.加强检查
财务部门、收入部门、货运部门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开票点,开票点台账、发票开具、发票保管、专用设备管理、税务复印等逐项检查,检查问题,责令指定相应措施,跟踪整改措施的实施。收入部门发挥检查作用,财务部门发挥政策指导作用,货运部门发挥管理作用,履行职责,不断完善增值税基础管理。
二、财务会计管理
作为铁路总公司基层纳税单位,现场财务部门负责纳税申报和预缴的具体工作。纳税申报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汇总缴纳的通知》和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办理。提供的铁路运输和辅助服务业务应缴增值税按月预缴1%。预缴基数为直接从旅客、托运人、收货人获得的铁路运输和物流辅助服务收入,预缴基数由铁路局收入部门公布。纳入总结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经基层站段认证申报后转入总公司,总公司总结缴纳增值税时扣除,基层站段不扣除。提供铁路运输物流辅助服务以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当地申报纳税。基层站段负责总结预缴增值税和当地缴纳增值税。
1.加强进项税认证管理
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扫描、扣除增值税进项发票。财务部门设立进项税台账,区分属地和汇总,可扣除或不可扣除,指定专人扫描增值税专用发票。
2.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如期完成纳税申报
根据相关业务,正确核算进项税,汇总预缴增值税和属地销项税。对于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如简单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购买商品、接受加工、修理、修理、配送服务或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月底,检查进项税台账和实际会计处理,避免财务会计错误和扣除联发票缺失。财务部门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申报前,要做好开票点的复制和纳税申报工作,根据收入部门的预缴基数,正确计算汇总和属地纳税额,及时申报当月预缴税款,上转税务部门签字的汇总传单和各种报表,确保总行汇总和纳税工作的顺利完成。
3.积极规划,合理避税
由于铁路运输业涉及的业务类型较多,容易出现业务边界不明确的现象,需要认真梳理每一项业务,适当改变业务经营模式,或修改完善合同文本,以达到优化税率的目的。例如,一项业务可以定义为仓储租赁,也可以分为现场服务。前者税率达到17%,后者税率仅为6%,相差甚远。要认真考虑业务内容,选择更好的税率,达到节税目的,规避税收风险。铁路运输企业两端物流辅助业务外包业务和外包、维修业务应优先考虑一般纳税人,最大化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采用集中采购,增加进项税,降低整体税负,降低运输成本,降低现金支出。税务管理不仅仅是一两个财务人员的工作,与每一个企业员工息息相关。2015年是“营改增”在最后一年,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这只是税制改革的开始,而不是结束。增值税改革也将提上议程。要不断总结完善措施,进一步提高税务管理水平,实现铁路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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